自然环境·自然灾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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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节 低温灾害
低温灾害主要包括三个方面:冷害、冻害和霜冻。
冷害 1954年,朝阳市大于10℃活动积温比平均值低403.2℃,致使发生延迟性冷害(作物生长期遭受0℃以上的低温危害,使作物生育期延迟),大部分大白高粱未能成熟,棉花产量很低,凌源、北票有的地块亩产只有三、四公斤。1976年,朝阳市大于10℃活动积温比平均值低314.7℃,棉花、玉米、高粱等主要农作物生育期延迟,受到危害,棉花单产全区平均只有5.5公斤。朝阳县杨树湾、贾家店全部制种田及棉花未能成熟。
冻害 1977年,朝阳地区冬季遇低温,朝阳县从1976年12月至1977年2月最低气温低于零下20℃的日数达39天,极值达零下27℃,其他县类似,致使冬小麦遭受冻害(作物越冬期间遭受0℃以下较低温度的危害),返青时大量死亡。全地区30万亩冬小麦毁种21.9万亩,其中北票县播种5.7万亩,只存活1000亩。
霜冻 霜冻灾害(春秋季节转换时,近地面或植物表面的温度骤然降到0℃以下,并低于某些农作物在一定生长阶段所要求的最低临界温度,使农作物遭受损害)是不可忽视的一种自然灾害。朝阳市西部、北部受其危害大于南部。从建国到1985年的37年间,全市共发生11次霜冻灾害,平均3.4年一遇。其中较重的1961年,有150万亩农田受灾;1977年有282.4万亩农田受灾。全市37年遭受霜冻灾害的农田面积累计达608万亩,年平均16.4万亩。
霜冻年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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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元纪年 |
历史纪年 |
灾 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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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11 |
元至大四年 |
7月,大宁路阴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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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5 |
民国24年 |
9月12日晨,建平突降霜灾,洼地田禾冻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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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4 |
朝阳县有31个村受冻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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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7 |
9月22日,建平县降秋雨,23日气温下降到-16℃,冻死农作物752843亩,占耕地面积的27.5%,平均减产3至4成。凌源县秋季遭霜。朝阳县9月下旬有4.82亩晚作物遭霜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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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1 |
9月16日、17日清晨,全市出现两次早霜,比上年提前半个月,冻死晚高粱、荞麦、地瓜150万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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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2 |
5月15日晚,全区有13.66万亩棉花遭霜冻,占播种棉花的58%。大部分蔬菜被冻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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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7 |
5月13日,全区有282.4万亩禾苗遭霜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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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9 |
全区遭霜冻灾农作物有3.7万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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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0 |
5月26日终霜,比正常年晚半个月左右。秋霜来的早,9月21日一次早霜,未成熟作物全被冻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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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1 |
全区有8000亩农田遭受霜冻灾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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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4 |
全市受霜冻灾害农田达59.9万亩,成灾面积58万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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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85 |
全市遭霜冻农作物18万亩,其中成灾7.8万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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