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境内的土壤,通过第二次普查,全县土壤总面积为6943770亩。依据《辽宁省第二次土壤普查工作分类方案》,全县土壤可划分为棕壤、褐土和草甸土3个土类,10个亚类,37个土属,56个土种。
全县地处棕壤向褐土过渡地带,故具有棕壤和褐土两个地带性土壤,草甸土呈地域性分布。棕壤在本县既有水平地带性分布,又有垂直地带性分布,面积为819553亩,占全县土壤总面积的11.8%。在棕壤中耕地面积为113018亩(毛面积),占棕壤面积13.8%,占全县耕地面积3.8%。褐土是本县的主要土壤类型,呈相性分布的地带性土壤,分布面积较大,为5587239亩,占全县土壤总面积的80.5%。在褐土中耕地面积(毛面积)为2664027亩,占褐土面积的47.7%,占全县耕地面积(毛面积)的89.8%。草甸土面积仅为536978亩,占全县土壤总面积的7.7%。在草甸土中,耕地面积为172735亩,占草甸土面积的23.2%,占耕地面积(毛面积)的5.8%。
全县的土壤质地多为壤质土,还有部分沙土和少量粘质土。 |